在27年前的今天,1989年1月13日 (农历腊月初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颁布。
1989年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拟定的名录共列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6个种或种类,如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白鳍豚、中华鲟等;列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0个种或种类,如猕猴、黑熊、金猫、马鹿、黄羊、天鹅、玳瑁、文昌鱼等。名录还对水生、陆生野生动物作了具体划分,明确了由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的具体种类。
这次颁布名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如有人捕杀或倒卖名录内所列的野生动物,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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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年 《康熙字典》成书
1937年 世界上第一部彩色动画片《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问世
1946年 联合国成立,中国成为常任理事国之一
1982年 波托马克河空难
495年 北前孝文帝禁穿胡服改着汉人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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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年 日本第一位幕府将军源赖朝逝世
1904年 日本向俄国发出最后通碟,日俄战争爆发
1978年 长江源头及长度重新得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