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4年前的今天,1952年8月8日 (农历六月十八),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952年8月8日(距今64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规定: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并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各民族自治区依自治权限,制定本自治区单行法规。自治区在国家统一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建设计划之下,自由发展本自治区的地方经济事业。在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下,依据财政权限的划分,管理本自治区的财政,采取必要的和适当的办法,发展各民族的文化、教育、艺术和卫生事业。会议还批准了《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和《关于保障一切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
2008年 第29届北京奥运会开幕
1945年 苏联对日本宣战
1858年 英国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
1966年 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文革”十六条
1944年 日军攻陷衡阳,在衡阳烧杀淫掠
1961年 梅兰芳病逝
1981年 黄植诚驾机起义回归祖国大陆
1934年 营口龙骨事件
2008年 俄罗斯装甲部队进入南奥塞梯
1999年 刘国梁在第45届世乒赛男单决赛中勇夺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