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8年前的今天,1958年8月29日 (农历七月十五),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建立。
1958年8月29日(距今5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主要内容是:一、确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相结合。二、强调小社并大社的方法,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三、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四、指出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以后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并为向共产主义过渡作准备。9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的社论。此后,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公社化。
1842年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订
1982年 世界著名影星英格丽·褒曼逝世
1958年 迈克尔·杰克逊出生
1922年 中共中央决定全体党员加入国民党
1984年 大陆板块漂移理论获证实
1997年 日本最高法院裁定删除“731部队”违法
1963年 毛泽东发表声明 声讨美国—吴庭艳集团
1958年 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
1901年 科举改革 废八股废武科
1998年 国际微笑行动